11月29日,廣東貴嶼鎮(zhèn)官方回應稱"18歲高中生迎娶14歲初中生"一事確實存在,兩人一年多前認識并戀愛,因雙方家長法制觀念淡薄,才辦下了這樣一場荒唐的婚禮。政府目前已責令女方回到家里,重新開始上學。
11月28日,網(wǎng)上流出一段結婚視頻,紅色的桌上放著金色的"囍"字裝飾,上面還放著紅燭。結婚的兩個人看著還是孩子模樣,女孩扎著低馬尾,男孩坐在她旁邊,兩個人都乖乖地坐那低頭吃飯,旁邊還有人勸他們多吃點飯。
貴嶼鎮(zhèn)通報顯示,男方退學,女方休學。兩人雖然舉辦了婚禮,但沒有去民政局領過證。
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為男方不得低于22周歲,女方不得低于20周歲,這兩個孩子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男方家屬回應稱,兩個孩子是在網(wǎng)上認識的。辦婚禮時,雙方家長都知情而且同意,婚禮主要是男孩的爺爺奶奶在辦。他們稱自己不懂法律,也不知道犯法了。
目前,雙方家長已受到相關法制教育。但律師表示,女方家長已涉嫌違反了這2條法規(guī)。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允許或者逼迫孩子結婚,一旦違法,應當由當?shù)卮逦瘯雒鎰裾]制止。
且女方還沒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就休學"結婚"了,其家長還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的規(guī)定,當?shù)叵嚓P部門可依法向其提起訴訟,情節(jié)嚴重的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而更令人關心的一個問題是:這起鬧劇中,男方是否涉及了強奸罪?
律師表示,男孩可能涉嫌強奸罪,但具體的情況還要看警方的進一步調查。由于兩人沒有到民政局正式登記結婚,就算是舉辦了婚禮,也不能構成有效的婚姻關系,而辦婚禮本身并不違法。
《刑法》規(guī)定,在明知女方年齡不足14周歲的情況下,與其發(fā)生性關系者,不論女方是否自愿都會被認定為強奸罪。但如果行為人不知道對方未滿14周歲,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發(fā)生性關系,且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不認為是犯罪。
觸犯強奸罪者處3年至10年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者可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網(wǎng)友紛紛評論稱,法律意識淡薄太可怕了,這么大的孩子難道不應該在備戰(zhàn)中考嗎,她身心發(fā)育都還不完全,家長怎么能放心把她嫁人,這也太毀三觀了。還有人指責雙方家長都不負責任,小孩子不懂事,大人也跟著不懂事。
編輯:古月
來源:楚天都市報、縱相新聞、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
(圖片來源網(wǎng)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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