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讀者發(fā)來的求助,問臨時工個人所得稅應如何申報?
其實,臨時工與否并不是個稅申報的關鍵。臨時工按什么項目交個稅,取決于臨時工取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中的哪類征收項目。
一、臨時工到底按什么交個稅?搞清楚這兩點就夠了!
想要搞清楚臨時工到底按什么交個稅,需要先搞清楚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的區(qū)別。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qū)別如圖所示。
一般來說,“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區(qū)分重點為是否在單位任職、受雇:
1、凡與單位存在工資、人事方面關系的人員,其為本單位工作所取得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征稅范圍。
2、因某一特定事項臨時為外單位工作所取得報酬,不屬于稅法中所說的“受雇”,應屬“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征稅范圍。
3、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的區(qū)分列舉:
給大家總結一下:
工資、薪金所得是因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二、公司雇傭臨時工發(fā)生的支出如何計算扣除?
公司支付臨時工的支出,如何稅前扣除,需要從兩方面來考慮:
一、臨時工與企業(yè)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勞動關系)
總結:公司雇傭臨時工發(fā)生的支出,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扣除,準予計入企業(yè)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shù),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jù);屬于職工福利費支出的,在工資薪金總額14%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二、臨時工與企業(yè)不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勞務關系)
1.企業(yè)雇傭臨時工發(fā)生的支出稅前扣除須滿足的條件
(1)需要取得發(fā)票
注意,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28號公告規(guī)定,企業(yè)在境內發(fā)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其支出以發(fā)票(包括按照規(guī)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fā)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2)需要取得個人收據(jù)
注意:支付個人500元/次(或者每日累計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不需要發(fā)票,可以憑自然人開具的個人收據(jù)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個人收據(jù)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三、臨時工取得的收入如何申報納稅?
個人所得稅是根據(jù)取得收入的性質來申報納稅。那么我們首先從臨時工取得收入所屬的性質來進行分析,分為以下兩個方面:
1、臨時工個人因某一特定事項,提供各種技藝、勞務,利用自己智力和體力,獨立完成一項工作,與企業(yè)不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其取得的收入視為勞務報酬所得。
(1)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
小貼士:扣繳義務人不履行扣繳義務時,稅務機關處理方法,如圖所示。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2)臨時工對外提供勞務、服務所得,應繳納增值稅。
但是需要注意,個人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達到500元的則需要正常征稅。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包含個體戶)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2、臨時工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不具有獨立性,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其取得的收入視為工資、薪金所得。
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提供勞務、服務所得,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繳納增值稅。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
(圖片來源網(wǎng)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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